劳动法有哪些法律法规 劳动法常见的法律问题

bj03 2025-09-01 法律知识

劳动法常见的法律问题

1、问题员工不配合工作交接,企业能扣发工资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所以工作交接是劳动者离职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应离职时就其工作内容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交接,用人单位应配合劳动者进行工作交接。

2、《劳动法》第16条规定的“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也表明集体合同下,同样有劳动合同的存。正因为集体合同于劳动合同,而目前也没有可以用集体合同替代劳动合同的任何法律依据,必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向其支付双倍工资。

3、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4、章法律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5、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有集体合同需要付双倍工资?《劳动法》第16条规定的“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也表明集体合同下,同样有劳动合同的存。

6、关于这些劳动合同的问题赶快了解起来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0问:入职后应该什么时候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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