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劳动者享有平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劳动者离职当天一次性付清其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用人单位应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部分地方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用人单位应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注意的是:劳动者必须具有主观过错;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
4、员工离职的工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不得克扣、拖欠。《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5、劳动者离职后的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进行结算。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来进行计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6、离职员工工资发放规定是什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用人单位应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法离职工资结算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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