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薪生理假,就是女性每月生理期可以享受的带薪假期,多数地方规定的假期长度为1—2天。带薪生理假国际上还属于一个比较有争议性的问题,从保护女性的权益来说,带薪生理假有一定的人性化,但这一假期也引发女性担心泄露隐私、男性认为反向歧视的问题。截至2015年,中国还没有从国家层面出台这样的规定。
2、但劳动合同约定或者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视同出勤标准支付育儿假工资。地方规定不明确,用人单位也未通过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规定育儿假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员工工资待遇。
3、护理假的带薪情况:虽然国家对于护理假没有统一的规定,但一些地方性的法规或政策中,规定了男性员工享受护理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就明确规定了这一点。护理假是否为带薪假,需要参考具体的地方性法规或用人单位的规定。
4、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5、新修订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每年可享受不少于5天的带薪护理假。该《条例》本月起全省正式施行。“平时忙于生计,有时计划好要回家看父母,却常常不能实现。”建筑公司上班的张慧是独生女儿,她得知有这个护理假时,觉得“挺好的”。
6、专家导读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7、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规定》施行的原来的《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根据《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看护假、护理假期间,职工所单位应当保障职工工资照发,并且不影响职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8、护理假国家规定10月1日,《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其中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9、最早地方“老年条例”中提出“护理假”的是福建省,仅面向独生子女家庭。年3月1日施行的福建省老年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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