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案中,某汽车销售公司知悉黄某怀孕后,以旷工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严重侵害了女职工的劳动权益。温州市总工会、瓯海区法律援助中心、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三部门联动,依法组织调解,双方恢复劳动关系,有效维护了孕期女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
3、近期,全国多地法院发布了一些涉隐形加班、“请假焦虑”职场新问题的案例,有法律界人士提醒,职场年轻人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侵犯,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同时要注意身职场自身行为同样不能触碰法律红线。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之规定,本案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缺乏正当事由,属于违法解除,应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5、该如何维权呢?别着急,这些渠道来帮你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