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时的生育津贴与用人单位的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相关。天数计算方面,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双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上海市最新劳动法女职工不满3个月流产假工资如何计算-12-1薪资追讨不满3个月流产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同时享受300元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工资是劳动报酬,女职工流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产假待遇。
3、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流产生育津贴计发标准及津贴时间《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4、产假是指,女职工生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按照法律法规,上海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国家的98天产假+上海市的60天生育假=158天。《女职工劳动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参照《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第十六条,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妇女,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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