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特殊劳动报酬的仲裁时效】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加班费的仲裁时效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修改稿:第五条【特殊劳动报酬的仲裁时效】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仲裁时效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实践,现就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12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31日通过并发布的司法解释,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12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1年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4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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