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15-34岁的人为青年)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法定年节假日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也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建国后,我国法定年节假日为7天。1999年法定年节假日增至10天。
4、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新年,放假3天(阴历除夕、正月初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阴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阴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5、劳动法放假规定律师解析:法定节假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初初三,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和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
6、劳动法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如下:法定节假日分为全体公民放假节日和部分公民放假节日。全体公民放假节日为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分别为初一初二和初三;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当天放假一天;国庆节放假三天。部分公民放假节日为妇女节当天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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