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2、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其实这个做法就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主张公司要求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相信大家很多渠道看了很多38条的操作思路【即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大部分的专业人士都不建议走38条这个流程,因为很大程度上,会“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如成立,用人单位应支付N倍经济补偿。
5、劳动法第38条辞职赔偿,主要是按照劳动者所单位工作的时间和本人工资进行计算的,其中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满6个月但不满一年的,则按照一年进行计算;对于不满六个月的,则统一按照5个月进行计算。
6、劳动法劳动合同第八十七条的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