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提出要建立产业工会,维护劳工权益。1931年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发布实施了《劳动法》,规定“工作条件与工作过程特别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工厂,须供给工人特别保护衣服和其他保护物”。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3、1951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颁布,规定了职工遇到生、老、病、死、伤、残困难时,有获得各项保险待遇的权利。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首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法规。劳动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使暂时或长期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生活上有了基本保障,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奠定了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基础。
4、强大的工人运动斗争的压力下,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所发起的劳动立法运动,加上社会各界的同情和支持,迫使北洋政府于1923年由农商部公布了《暂行工厂规则》,对最低就业年龄、限制最高工时、保护女工和童工、义务教育和工厂检查内容做了规定。广州、武汉国民政府的劳动立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0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6、194年1月,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也迎来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5年1月末,毛泽东同志对劳动部《三年来劳动保护工作总结与今后方针任务》的报告上批示:“实施增产节约的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
7、1994年7月5日,《劳动法》颁布。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此后,《劳动法》配套法规规章陆续出台。国务院修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发布《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部陆续颁布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集体合同规定》47个规章。
8、中央苏区首部劳动法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这是中央苏区第一部以国家基本法形式颁布的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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