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失业险补偿

bj03 2025-09-01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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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1、根据上述规定,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问申领失业保险金会影响就业吗?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没有任何影响。

2、根据上述规定,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3、按照《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并且要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及以上。注:我国的法定劳动年龄为:企业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0周岁;机关事业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

4、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条例》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职工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6、按《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和国家机关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应参加失业保险。

7、在不同的情况下,你可以从不同的社会保险福利中受益。当你被雇用时,公司和雇员都要支付失业保险,但当你离开公司,没有长期工作,处于失业状态时,只要你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获得失业救济。

扩展资料:

1、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失业人员已经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其次是失业的原因并不是本人的原因,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表达自己有求职的意愿。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

3、当被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达到了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之后到原来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咨询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如果达到标准之后人力资源的会给你一份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一份求职登记表、一份离职证明,其中失业保险金申领的需要复印三张。

4、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

5、领取标准则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等。

6、◎失业保险金=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90%=2070元/月;◎求职补贴=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15%(不足12个月按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7、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之前,需要了解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数额是根据劳动者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和失业保险交纳工资的比例来确定的。

8、失业金领取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不是失业人员主动放弃工作的机会;失业人员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9、当符合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后,下岗职工可以通过原单位代为申请,或者本人亲自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手续。目前杭州失业金发放标准是按照最低工资的80%。

其它答案:

1、我们在深入调研、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推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进程,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3、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的通知通知提到,为切实做好河南省失业人员生活兜底保障工作,结合当前河南省失业保险基金保障能力,经研究,决定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保障范围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4、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

5、“河南人社政务服务统一系统”;“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社服务快办专栏);“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6、11月11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强化失业登记服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强化全省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办理失业登记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扩大管理服务覆盖面。

失业保险条例指的是什么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国家机关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乡镇企业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城镇职工,应参加失业保险,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以上单位失业人员依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应当明确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后劳动者失业时享受的一项保障生活的基本权利。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有起伏,事业的发展也会有沟沟坎坎。

4、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5、可以。《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由招用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不缴费,失业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

6、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

失业保险条例

1、《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优化社会保险服务,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3、失业后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4、为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6、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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