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11个月双倍工资相关问题

bj03 2025-09-01 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11个月双倍工资相关问题

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已经给了明确的答案“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入职满1年时,已经视为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只需要办理一个补订合同的手续而已。

2、劳动仲裁双倍工资需不需要交税暂时不用交个税,目前还没有此相关的文件,从另一个角度考虑,进行劳动仲裁的员工是弱势的一方,其间没有经济来源,处於失业状态。

3、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一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而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是一年。

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年12月)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所称的“二倍工资”中加付的一倍工资并不属于劳动报酬,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5、针对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和诉讼时效问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计算期间?对此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计算期间应以11个月为上限。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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