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2、对于补偿的标准,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据此,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3、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安排了,你自己不想休,这种情况按规定是没有补偿的。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
4、年假不休的补偿是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年休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取得补偿,但若是用人单位安排好年休的,劳动者自己拒绝的,用人单位可以不进行补偿。
5、专家导读没有安排年假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员工当天工资收入的三倍支付工资报酬,此外还要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职工本人提出不休年假,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因法定原因不能休年假的,也没有补偿金。
6、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相关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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