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终局裁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仲裁委所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4、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者应时效期限内及时行使权利,避免超出仲裁时效。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5、法院认为《职业病防治法》第49条中对于职业病诊断过程中确认劳动关系之诉并无不适用仲裁时效期间的规定,其间并不存仲裁时效期间中止、中断的事由,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已超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故对其请求不予支持。
6、章总则第二章调解第三章仲裁第一节规定第二节申请和受理第三节开庭和裁决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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