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法时间是多少,深圳劳动法是有哪些规定的

bj03 2025-08-31 法律知识

深圳劳动法是有哪些规定的

1、条为了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

2、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经过几年努力工作小红与心仪的另一半结婚进入人生下一阶段还有了可爱的宝宝对此,惠法君提醒: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3、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支付周期未满的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计发;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计发;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没有约定的,按照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计发;没有约定或者规定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4、国家《劳动法》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同样,《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二十二条也规定了相应的内容。

5、关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一直是劳动法领域存较大争议的问题。很多公司的规章制度中,都会有“迟到一次扣工资100元”这类关于经济处罚的规定。

6、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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