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工资支付的规定_劳动法工资支付条例

bj03 2025-08-31 法律知识

劳动法工资支付条例

1、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2、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用人单位应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工资支付制度主要规定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相关规范中。包括了工资支付制度和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制度两方面阐述。工资支付,就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包括如何计发制度工作时间内职工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后应获得的报酬,或者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如何支付问题。

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12月6日劳部发〔1994〕489号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5、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6、劳动法中工资发放规定是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是说一个月的工资,必须当月结清。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7、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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