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14条15条

bj03 2025-06-09 工伤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

1、《?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职?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视同为?伤   (?)在?作时间和?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时内经抢救?效死亡的。

2、第一条为实施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本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中“突发疾病”指的是“各类疾病”。 有的人认为职工既有病在工作中加重的,那么除非医疗鉴定明确认定病情加重是由工作原因引起的,否则一般不视为工伤。

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5、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示与救治)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二、哪些属于工伤

1、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属于工伤的情况: 工作中的意外事故:指在工作过程中,由于突发事件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者死亡。例如,工人在搬运重物时物体掉落导致受伤,或者工人在操纵机器时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意外伤害。

2、在工作中遭受他人蓄意伤害,无法判定伤害原因的暂不按工伤处理:A、依据:《关于在工作岗位中遭受蓄意伤害的是否认定工伤的复函》(2001年1月13日)“关于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他人蓄意伤害是否认定工伤的的问题,应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3、这些属于工伤的范围: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等。

三、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期限的规定

超过1年申请限的特别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天作出伤残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 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由单位缴费参加,个人不用交钱的,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及赔偿内容由单位承担,对你不影响的。

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伤残鉴定期限为60日,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专家导读 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有期限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后的30日内申请工伤鉴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来提出工伤鉴定的,可以由职工本人或者亲属在遇害之日的一年内提出。

四、工伤认定:15个裁判要点

【裁判摘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伤事故达成赔偿协议,但约定的赔偿金额明显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认定为显失公平。劳动者请求撤销该赔偿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工伤认定领域,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往往存在利益冲突且不易调和,案件裁判难以综合平衡两者权益,涉案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阻力较大。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排除用人单位的法定缴纳义务。认定工伤并不以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费为前提。

裁判要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因工作原因”,是指职工受伤与其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裁判要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因工作原因”,是指职工受伤与其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五、工伤认定书是什么意思

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到你们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到你们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遭受意外事故,以及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导致伤残、死亡(包括罹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或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下列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约定负责赔偿。

简单来说,工伤认定书就是工伤认定的凭证。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鉴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也可以依法申请。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什么是工伤认定书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导读:工伤认定书不仅是一个简单的认定书,更重要的是一种凭证。在劳动者拿到工伤认定书以后,就可以持工伤认定书 工商证进行工伤鉴定了,鉴定通过以后,就可以持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赔偿。

法律上《工伤认定书》具体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到你们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必须认定为工伤,才能申请做工伤的伤残鉴定。

认证机构通常是由劳动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申请认证时,必须提交工伤认定书作为凭证。 劳动能力评价结果分为10个等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不同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

六、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2020全文是根据2010年国务院第586号令对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修改而成,修订案自2011年1月1日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是各省,如广东省、河南省、山东省等地方对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二条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 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 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应被认定为工伤,大大增加了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事故伤害应被认定为工伤的范围,但也附加了限制性条件:非本人主要责任。

七、工伤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1、一年。依照法律规定工伤发生后应当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工伤,且这一年的期限无法中断、中止。而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是可以中断、中止的。

2、工伤认定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该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工伤认定的时间一般为一年。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3、工伤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工伤赔偿出现纠纷该的处理方法是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若是依旧不知道工伤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4、工伤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时间 工伤认定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该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工伤认定的时间一般为一年。 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5、工伤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后工伤职工应当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工伤,且这一年的时效无法中断、中止。

6、工伤认定诉讼时效是多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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