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关于自首立功的司法解释(关于自首和立功的司法解释)

bj03 2025-09-18 法律知识

关于自首和立功的司法解释

1、为正确认定自首和立功,对具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刑罚,现就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犯罪分子检举、揭发的他人犯罪,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阻止他人的犯罪活动,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的其他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3、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2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5月9日起施行,法释(1998号】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4、解析:CD。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特别自首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所以A、B选项属于自首,C、D选项属于立功,本题选CD。作者/来源:浙江中公事业单位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5、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其成立条件是:自动投案自动投案即自愿、主动地接受司法处置。经查实犯罪嫌疑人确已准备投案,或者正投案途中,被司法机关捕获的也属于自首。自动投案的时机自动投案的最后时机是犯罪嫌疑人尚未接受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

6、自首与立功的区别:情况下,自首是交代本人罪行,立功是揭发他人罪行。但共同犯罪中,揭发同案犯的共同犯罪罪行,不是立功,而是自首中“如实供述”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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