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2、商品房的___、订购、预订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___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___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3、《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4、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5、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期房指的是正建设中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该解释中的出卖人中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但实际生活中就有点不严密乐。
6、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是:买受人已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人已经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取回标的物后,买受人回赎期间内消除出卖人取回事由主张回赎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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