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生效后废止了哪些司法解释 民法典生效后哪些法律作废

bj03 2025-09-15 法律知识

民法典生效后哪些法律作废

1、法典条款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2居住权如何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且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3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能否出租给他人?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得出租给他人。

3、要约被依法撤销指的是要约人要约生效后,因不具备《民法典》所规定的除外情形且时间上符合相关规定,依法撤销了要约,导致要约失效。承诺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表示受要约人自动放弃了承诺权,要约因此失效。此后受要约人的承诺,因缺乏有效要约的基础,不产生法律效力。

4、《民法典》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争议解决条款包括仲裁条款、选择受诉法院条款、法律适用条款和约定检验、鉴定机构的条款。

5、我没做律师,我也会有这种想当然的观点,但是自从做了律师后,我还真不赞同这个观点。因为我们最初报考国家司法职业资格考试时,考试范围并没有要求我们熟知中国所有的有效法律。即使有这种考试要求,其实也是不切实际的。

6、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7、簿缮写,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后生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管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对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管理,建立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管理台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空白、作废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外流、遗失。

8、民法典生效后,同时废止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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