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感谢咱们司法所调解员,我的钱终于要回来了!”一位农民工大姐东古城司法所,看着手机刚到账的工资,不停地向调解员说着感谢的话。
2、沐川县司法局高效化解一起欠薪矛盾纠纷。茨竹乡司法所接到群众诉求,与“包工头”户籍地司法所展开联合调解,组织工程公司负责人和农民工进行线上线下“双调解”,释明法律规定,指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通过耐心细致的法律宣讲,该起劳动报酬纠纷得以迅速调解成功。
3、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农民工完全可以参照《劳动法》中有关条款,运用法律武器向工资拖欠方“讨一个说法”。作为农民工工钱拖欠方,要承担那些法律责任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4、红网时刻新闻5月12日讯(通讯员邓奇函)5月10日,祁阳市司法局梅溪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讨薪事件,为20余名农民工追回10余万元辛苦钱。年12月,陈某某将建房工程承包给陈某20余名农民工。房屋建成后,陈某某以房屋存多处漏水为由拒付工钱,随后陈某多次找到房主陈某某讨要工钱未果。
5、为切实增强农民工群体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日,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邀请法律工作者、普法宣传志愿者深入马力、四门、城关乡镇所辖村庄、企业、建筑工地现场开展“喜迎二十大,法援惠民生”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
6、年终岁尾,是农民工讨薪的关键时期,也是诱发矛盾的敏感时期,为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回家度过一个开心、快乐、祥和的春节,南部县司法局迅速行动,采取四项措施,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一是强化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7、江南都市报讯方潇、兰春、全媒体记者范晶摄影报道:6月20日,刘某某农民工将一面印有“为民工讨薪维权持正义秉公执法”的锦旗送到了彭泽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以表达他们真诚的谢意。
8、春节期间,保山市司法局以开展“普法强基·平安春节”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为契机,聚焦“农民工讨薪维权纠纷,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持续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减少社会不稳定。年1月以来,保山市司法局共参与根治欠薪联合接访5次,接受农民工法律咨询67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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