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六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因同一法律关系留置合法占有的第三人的动产,并主张就该留置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人以该留置财产并非债务人的财产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学好用好民法典(50第三编合同第二分编典型合同第二十三章委托合同第九百二十六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4、民法典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即法律规定的两种事由,其中第三项表明当事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根本不会或不想履行合同,四则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第五百二十二条【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6、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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