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bj03 2025-06-16 法律知识

2016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政策。优惠内容:2027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3、2016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口径介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减低税率政策(减按20%征收)以及减半征税政策(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税务总局表示,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新优惠政策,主要惠及年度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至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照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含定率征收、定额征收),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均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支持和鼓励小微企业发展,是当前促进经济企稳回升、改善社会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措施,有利于进一步涵养业潜力和经济发展的持久耐力。

6、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指小型企业或盈利较小的企业缴纳所得税时享受优惠的政策。注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均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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