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进一步改善我国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逐步调整计划生育政策。2013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提出单独两孩的政策。
2、明确把计划生育作为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是1982年,党的十二大会议上,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把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同年12月,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
3、该报告特别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调整方案应该是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孩”。第一步,城市地区和严格执行一孩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5年,实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区第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4年1月7日(星期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姚宏文介绍2013年中国卫生计生十大新闻及有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5、规定:基本国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后,以法律形式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生育政策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核心内容。鼓励晚婚晚育、提倡一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奖励实施计划生育的夫妇、符合法规的可以生第二个。
6、2013年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2011年初,国家计生部门正研究允许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家庭生二胎问题,计生部门正进行适度放宽独生子女准生“门槛”的调研。我国各地对此也有相关的二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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