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种观点认为,父母为子女出资发生婚后的构成对子女夫妻二人的赠与;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父母没有为子女购房的义务,只要父母没有明确是赠与的,应当认为是借款,子女夫妻负有返还义务。
2、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夫妻双方对房屋的产权归属没有特别约定,所购房屋的产权及增值收益部分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法官观点婚后,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购房是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目的是希望是子女和配偶的婚姻关系可以长长久久,以不离婚为前提。
3、从现实国情看,子女结婚时往往缺乏经济能力,难以独自负担买房费用,而父母基于对子女的亲情,往往自愿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大多数父母出资的目的是要解决或改善子女的居住条件,希望子女的生活更加幸福,而不是日后要回这笔出资,这也更符合父母出资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4、从现实国情看,子女结婚时往往缺乏经济能力,难以独自负担买房费用,而父母基于对子女的亲情,往往自愿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大多数父母出资的目的是要解决或改善子女的居住条件,希望子女的生活更加幸福,而不是日后要回这笔出资,这也更符合父母出资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5、从现实国情看,子女结婚时往往缺乏经济能力,难以独自负担买房费用,而父母基于对子女的亲情,往往自愿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大多数父母出资的目的是要解决或改善子女的居住条件,希望子女的生活更加幸福,而不是日后要回这笔出资,这也更符合父母出资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6、最高人民法院杜万华法官2011年第17期《人民司法》上公开发表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指出:父母婚后给子女买房的规定,是指父母支付全款给子女购买房屋且产权登记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情形。
7、婚前父母全资购房,产权登记自己子女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前一方父母为了子女结婚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另一方名下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8、父母出资为已婚子女买房是否是共同购房视情况而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双方名下的,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9、父母出资为已婚子女买房是否是共同购房视情况而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双方名下的,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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