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规定,基于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离婚协议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当存显失公平情形时,离婚协议签订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显失公平的情形可以作为主张撤销合同的理由,但离婚协议作为具有人身属性的合同,对显失公平的认定应当比合同更加严格。
2、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0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
3、离婚协议存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的情形的,可以撤销离婚协议。对此司法解释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5、离婚协议可撤销的情形离婚协议可撤销的情形即协议因欺诈、胁迫而订立。找法网提醒,具体来讲,主要是:离婚后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因反悔想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可以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6、离婚协议撤销的情形具体包括: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存欺诈、胁迫行为,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签订离婚协议后,尚未办理离婚登记前,一方反悔,导致无法办理登记离婚的。上述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起诉离婚来解决问题。了解离婚协议撤销的情形对于维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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