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即司法鉴定机构应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但诉讼案件中,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委托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
2、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3、导读:司法鉴定申请流程如下:委托;审查: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受理: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4、听取初审人的意见,审查鉴定材料,签署是否受理意见。鉴定机构负责人《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受理,以及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承办人、鉴定费事项。受理,由承办人负责。决定当场受理的①收取鉴定费用。鉴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人鉴定费后,应当出具税务凭据。
5、司法鉴定的步骤与流程是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受理、进行初次鉴定。重新司法鉴定的理由主要包括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司法鉴定的步骤与流程司法鉴定的步骤与流程如下:委托;受理。
6、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的基本流程大致如下: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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