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编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2、条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且符合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再审。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不成立,或者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定申请再审期限、超出法定再审事由范围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3、条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解释的工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办理。第八条司法解释立项、审核、协调工作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统一负责。立项第九条制定司法解释,应当立项。
4、法人、非法人组织承担民事责任后,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追偿因越权代表行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法律、司法解释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民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5、央广网北京12月5日消息(记者黄玉玲)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民法典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废止了根据原合同法制定的《合同法解释一》和《合同法解释二》,司法实践急需出台关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司法解释。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年5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12月5日起施行。
7、司法解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处无“法”可依状态司法解释我国属于广义的法律,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法律条款就其含义和运用所作出的解释。“司法解释是有效解释,与立法解释一样,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判案、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不仅可以依据法律进行,而且可以依据司法解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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