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关于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

bj03 2025-09-16 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

1、针对近年来建筑市场的新变化、司法实践的新问题、管理政策的新突破,《解释》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鉴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和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问题作了规定。

2、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一章总则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规范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的有序发展和建设工程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司法机关的权力和职责,制定本解释。

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二全文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

4、建工司法解释二,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那么该司法解释仍然有效。截至目前,并未有明确的法律文件宣布其废止或失效。司法解释的法律效力受其发布的法院、时间以及与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相互关系多种影响。

5、《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一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以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导读万众瞩目的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于年1月3日正式发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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