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于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立法法》所规定的效力原则和司法实践基础上,确立了以法不溯及既往为原则,以溯及适用为例外的时间效力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正确适用《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清理司法解释的制定发布了第一批7件司法解释,将年1月1日起与《民法典》同步施行。
3、法律分析:民法典适用时间效力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正确适用《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清理司法解释的制定发布了第一批7件司法解释,将年1月1日起与《民法典》同步施行。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已于年1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1月1日起施行。
6、导读:最高人民法院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制定,急用先行、重点推进”原则,制定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于年12月30日发布,将年1月1日与民法典同步施行。第一件即为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司法解释。
7、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有关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问题作出如下规定。规定第一条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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