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调解的法律依据_行政案件适用调解范围

bj03 2025-08-02 法律知识

行政案件适用调解范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治安调解的范围主要包括: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

2、调解行政诉讼中的适用范围为:行政自由裁量权案件。行政裁决案件。行政合同案件。行政指导案件。行政不作为案件。行政许可案件。行政征收案件。行政补偿案件。被诉行政行为有瑕疵,但不宜判决变更或撤销的案件。

3、行政调解的范围主要包括: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产生的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产生的依法由行政机关调解的民事纠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调解。行政赔偿诉讼是主要法律问题已经解决,行政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业已确认的情况下进行的。

4、条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发现属于行政调解范围的民事纠纷,可以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启动调解。第十二条行政机关调解民事纠纷,由其具体承担行政调解工作的机构的工作人员担任行政调解人员。

5、行政调解的适用范围普法内容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类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6、《行政诉讼法》第60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只能依法审判,而不能适用调解的方式解决行政案件,这是由行政诉讼的特点决定的。行政案件争议的诉讼目的是一定的行政法律关系,不是平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行政实体法上的地位不平。

7、调解行政诉讼中的适用范围为:行政自由裁量权案件。行政裁决案件。行政合同案件。行政指导案件。行政不作为案件。行政许可案件。行政征收案件。行政补偿案件。被诉行政行为有瑕疵,但不宜判决变更或撤销的案件。

8、行政调解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职权范围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通过沟通、说服、协调、劝导,促使各方当事人平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纠纷的活动。知识点行政调解的范围。行政争议。

9、行政案子能调解吗具体要看实际而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对于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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