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里被征收人需要注意:法律充分的否定了“行政强拆”合法性,真正有权作出强拆决定的是法院,真正合法的强拆是司法强拆。需要强制搬迁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地方人民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实践中,行政机关不经任何手续直接强拆被征收人房屋的,是明显且严重的违法拆迁行为,被征收人需立即启动法律程序维权。
2、货币补偿:直接给予现金补偿,由拆迁户自行解决居住问题。补偿标准的特点最新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具有以下特点:公平性:确保每位拆迁户都能得到应有的补偿。透明性:补偿标准和流程公开透明,便于拆迁户了解和监督。
3、被拆迁人不要被“补偿还没到”借口忽悠了。被拆迁人要记住两个维权时间点: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这个法定期限内提起程序进行救济十分必要。征收补偿程序评估评估工作很重要,因为房屋的价值并不是拆迁方随口一说决定的,而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4、新拆迁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规定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6、专家导读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7、拆迁程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必须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8、来源:《拆迁律师对新拆迁法的五点质疑》(作者:王卫洲)公共利益界定太模糊,给地方政府留下了很大的运作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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