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起,一批新法新规将陆续施行,涉及个人信息保护、中小微企业缴税、最低工资标准、机动车进京、电动车上路,哪一项对你生活影响最大?不得“大数据杀熟”!《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施行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正式施行。
2、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年5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3、11月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看看对你我生活产生哪些影响?全国性新规新修改的商标法正式实施加大商标侵权赔偿力度新修改的商标法于年11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商标法提高了商标侵权的赔偿金额。
4、10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修订后的《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自年11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办法》规定,持有人应当依法主动公布药品召回信息,对实施一级、二级召回的,还应当申请所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网站依法发布召回信息,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药品召回信息应当与国家药监局网站链接。
5、《公告》就进一步简化优化“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5个事项的办理程序进行了规定,自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第六条第一项“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核定程序核定其定额。
6、这是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主要区分口径。既然如此,所谓临时工“工资”,其实属于劳务报酬,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注意: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一并作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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