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4年12月1日实施。
2、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现行的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制定,今年是第三次修改,修改决定共42条,大约占原来条款的1/3。此次修改涉及哪些内容?对提升我国安全生产水平会带来哪些影响?6月11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对相关情况作出解读。
3、据了解,这次安全生产法修改,主要包括完善工作原则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方面。“现行的安全生产法是2002年制定的,2009年和2014年进行过两次修改,今年是第3次修改。”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表示,安全生产法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4、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年9月1日起施行。新《安全生产法》修改或者增加共计42条,包含了诸多亮点和重点内容。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年9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共修订了3次。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9年8月27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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