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2、平时(超过8小时)加班费=月工资标准/275÷8小时×加班时数×150%。双休日加班费=月工资标准/275÷8小时×加班时数×200%。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标准/275÷8小时×加班时数×300%。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75天×200%×加班天数。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4、例如:第2点的例子中按照加班费的计算基数3200元/月计算,则你每日的工资1596元(3200/29,每小时的平均工资是112元(1596/.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5、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6、怎么算呢?【律师回复】按小时计算加班费的方式如下: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75÷8×加班小时数×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75÷8×加班小时数×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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