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解释

bj03 2025-06-11 法律知识

一、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只有二十七条,没有第八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受案范围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在《贯彻意见》实行过程中,一些同志对这条规定提出了一些质疑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根据 198年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在一审期间行政机关有权改变被诉的行政行为。

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送诉法的问题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起诉状。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内容包括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起诉与受理、审理与判决、执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内容包括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起诉与受理、审理与判决、执行等。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关于更多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最新的行政诉讼法全文)的法律相关知识,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这部司法解释是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际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又一部诉讼法的全面司法解释,将对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健康发展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以下简称《解释》)于2018年2?6?公布,?2018年2?8?起施?。

所以这种情况也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的解释:“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可以把起诉期限延长至5年的规定,这是解释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保护的一个具体体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行诉解释》),已于2017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月7日正式发布。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1、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

2、该司法解释分为受案范围、管辖、证据、起诉与受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十三个部分,共163条,是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于2015年1月1日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发布的一部诉讼法的全面解释。

3、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中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

4、上榜标签:《解释》是在总结新中国行政诉讼三十多年历史成就的基础上,对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进行全面而系统的解释,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和创新。 内容导引:《解释》全文分为十三个部分,共计一百六十三条。

5、第一条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6、摘自《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上)第131-134页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7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7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7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

六、行政诉讼法解释是什么

1、行政诉讼法是一种诉讼程序法。 行政诉讼法是确定行政审判权的法律规范。 行政诉讼法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

2、《行政诉讼法》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四十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六十六条对行政起诉期限进行了规定,通常将其分为三类:一般起诉期限、特殊起诉期限以及最长起诉期限。

3、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4、问题解答:行政诉讼法74条司法解释: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5、词语行政诉讼法基本解释 规定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我国在1989年制订行政诉讼法,内容包括总则、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执行、侵权赔偿责任、涉外行政诉讼和附则等。

七、名词解释行政诉讼

名词解释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行政诉讼的名词解释行政诉讼的名词解释行政诉讼的名词解释行政诉讼简单的理解起来是“民告官”,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而向法院提出的诉讼。

行政诉讼地域管辖名词解释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来确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适用于一般行政案件。包括两种情况: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名词解释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裁定的一种诉讼活动。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参加下,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9起诉 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 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 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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