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核要求:复核工作应当至少由具备同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完成;复核时应当考虑是否已按照具体的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工作和结论是否予以充分记录;所有重大事项是否已经得到解决或审计结论中予以反映;审计程序的目标是否实现;审计结论是否与审计工作的结果一致并支持审计意见。
2、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应当负责项目质量复核的实施情况形成工作底稿。具体要求项目质量复核形成的工作底稿应当足以使未曾接触该项目的、有经验的执业人员:了解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以及对项目质量复核提供协助的人员(如有)所执行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实施复核的过程中得出的结论。
3、项目组内部的复核中,应当由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执行的工作。项目组内出现了一件分歧,只有意见分歧得到解决,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报告。
4、同学你好,很高兴为解答!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不仅关系到审计效率与效果,而且也关系到审计质量及质量控制,是实施质量控制、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程序。必须认真从事复核工作,制定明确的复核规则和要求。,复核时应注意以下要求:⒈记录存问题的答复与处理。
5、注册会计师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属于技术性复核,每一份审计工作底稿完成后进行。复核的内容包括核实每一重要程序、步骤、数字,了解助理人员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步骤进行审计,审计的方法是否正确,做出的判断是否正确,结论表达是否清楚,。项目负责人的复核工作,审计业务接近尾声时实施。
6、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要求是(ABCD)。A.做好复核记录B.书面表示复核意见C.复核人签名和签署日期,枝山以划清审计责任D.督促编制人及时修改和完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复核是指对审核工作底稿的进一步复查与审核。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审计人员审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
7、条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内容完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客观地反映项目审计方案的编制及实施情况,以及与形成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级复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复核人员的要求和责任。
8、本准则第二章(第七条至第八条),主要说明审计工作底稿的性质、内容及归整的要求。审计工作底稿的存形式和内容本准则第七条说明审计工作底稿的存形式和内容。审计工作底稿的存形式本准则第七条款规定,审计工作底稿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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