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2、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此可见,我国实行的是代议制民主,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能够代表自己利益的代言人,将自己管理国家的权力让渡给这些代表,由这些代表组成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按一定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3、我国的国家机关: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政机关: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地方政府是地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地方人民检察院。
4、我国的国家机关: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政机关: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地方政府是地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地方人民检察院。
5、国家的权力机关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是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法律、选举、决定和任免最高国家机关领导人。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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