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变更承租人规定有哪些?公房变更承租人需要其他亲属同意么!

bj03 2025-11-16 法律知识

公房变更承租人需要其他亲属同意么

1、生前无共同居住人或共同居住人该处无本市常住户口,则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出租人的意见:变更承租人的过程中,需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根据公房产权人的授权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房进行管理,对承租人、同住人的权利义务比较了解。

2、公房租赁主要是为了保护与原承租人同户籍共同居住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的优先承租居住使用权。本市直管公房承租人变更实践并未将家庭成员严格限定为近亲属,本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亦未明确规定作为直管公房承租人变更条件的家庭成员的范围。

3、公租房属于保障性住房不能继承。主申请人死亡,共同申请人需继续租住,应及时到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可继续承租,不符合条件的应腾退房屋。

4、解答:假的。昆明市公租房申请渠道为昆明安居网,市住房保障部门从未委托任何社会第三方组织、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代办申请工作。注意:请各位申请人认准申请途径,不要轻易交纳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5、话虽这么说,真要改户主的时候可就有门道了。具体来看,申请变更户主需要达到以下几个条件:原户主死亡或失踪。只要拿着相关证明,直系亲属就可以申请变更;原户主已迁出本户口。同样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房屋转让或赠与。新房主就可以要求变更户主;集体户申请变更。需要村镇或单位提出申请。

6、各区审核申请家庭公租房资格时,应当根据届时全体家庭成员实际情况核算综合评分。因原《通知单》到期、申请人变更原因,家庭重新申请公租房时,涉及的原有登记轮候情况赋分按照以下情况记录。轮候情况积分原则上记录申请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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