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讼争房屋原告享有低于50%的份额。一审宣判后,原告王某不服原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看房屋的产权登记情况。房子登记子女夫妻两人名下,不论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也不考虑出资情况,只要登记了两个名字啊,房子肯定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是一定会进行分割,但不一定会平分。房屋登记子女个人名下,要看房产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两人的所有收入均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婚姻期间所负的单独贷款的部分,都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离婚时对此债务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进行合理分割。
4、若为婚前购置,且父母并未明确表示赠予双方,那么该笔出资应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予,故离婚不会涉及到房产分配。若为婚后购置,无论父母是否有明确赠予意愿,均会是对夫妻二人的赠予,需按共同财产划分,参照平分配、保护无过错方及子女权益原则进行房产分割。
5、导读:父母帮助偿还房贷的情况下,离婚时房产处理方式如下:若房产登记父母名下,并由他们支付首付款和月供,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房产登记夫妻或一方名下,需根据购房时间判断。婚前购置且只登记一方姓名的房产,视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6、从法律角度分析,婚后父母帮还房贷离婚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是父母的名字,父母付首付月供,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会分割房产;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字,则要看购房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婚前购房,房产证是自己孩子的名字,则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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