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法院认定其诉讼请求范围为撤销整个离婚协议书,包括财产关系、婚姻解除关系、子女抚养人身关系,这超出了李阳的诉讼请求范围,二审应予以改判。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婚姻家庭关系中,财产处分不能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夫妻一方对外负债时,负债一方放弃共同财产分割应以不影响偿债能力为前提。
2、自离婚之日起两年内,男方一次性给予女方财产折价补偿人民币32万元,如未履行女方向法院起诉。二人各自名下的房产不做分割,债务各自承担。
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案件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方式,人民法院法律文书中的表述相对固定。有以下两种方式:共同债务某某某某元。其中欠某甲的某某元由原告偿还,欠某乙的某某元由被告偿还。共同债务某某某某元,由原(被)告偿还。不否认,上述表述方式简明扼要,已形成习惯。
5、近日,黄梅法院龙感湖法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依法对伪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原告张某罚款2000元。原告张某拿两张5万元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偿还其借款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龙感湖法庭受理该案后,依法向李某送达了张某提交的证据副本。
6、人无信不立,诚信诉讼是对案件当事人的基本要求。虚假陈述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将会受到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近日,泗洪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依法对故意隐瞒还款实事进行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原告杨某开具了“不诚信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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