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房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条件?离婚时的房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bj03 2025-10-05 法律知识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1、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置房屋,权利登记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3、是离婚协议涉及第三人权益。涉离婚协议的案件,逐渐从传统的婚姻家事类纠纷延伸至借贷、买卖、侵权债权纠纷领域。部分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前,已与第三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分割虽是真实意思表示,但协议约定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从而引发债权人起诉撤销离婚协议关于财产的条款诉讼。

4、婚前双方出资的房屋落夫妻二人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一律平分。婚后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的,已经支付全部房款,房屋属与个人财产的转化,算个人财产。《民法典》离婚分割房产规定是什么离婚时涉及房产分割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是当事人较为关心的问题。

5、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应当共同偿还。

6、《民法典》中离婚的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以约定为准。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一方的婚前财产或是婚后属于个人的财产,均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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