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司法解释一二是否现行有效

bj03 2025-09-21 法律知识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二是否现行有效

1、问题中提到的这些司法解释现已经失效,不再适用。不过其很多内容被保留了下来,制定成了新的司法解释。

2、条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3、2009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法释〔2009〕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二”),自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涉及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权利义务终止及违约责任五大内容,《合同法》基本法律的基础上,将相关司法标准进一步统一。

4、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五条解释:【多重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不能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违约责任请求权】第十五条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至于合同是否成立,我们就要先来了解合同成立的相关法律规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两个要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订约当事人。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要有双方或多方的当事人才能成立;第二订约各方须为意思表示且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

6、为了加强民商事审判实践中疑难问题的研究,统一司法尺度,省法院民二庭组织有关审判人员对民商事审判中的有关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破产法、保险法以及诉讼程序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研讨,形成了相对一致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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