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法典1063条,民法典1063条司法解释

bj03 2025-09-20 法律知识

民法典1063条司法解释

1、民法典第1063条司法解释,是法律规定专属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特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中,属部分的分别财产,效力适用分别财产制的规定。

2、法院认为双方所签订的《房产协议》属于忠诚协议约定的性质,夫妻订立的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履行,法律虽不禁止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也不能以此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确定子女抚养归属的依据,故对王某主张分割涉案房产的要求不予支持。

3、导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1063条内容,是对夫妻一方的财产进行了认定,明确说明了一方婚前的财产、一方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补偿、遗嘱财产都是属于一方所有的,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和处理。

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1063条内容为: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5、法律分析:民法典婚姻家庭编1063条内容,是对夫妻一方的财产进行了认定,明确说明了一方婚前的财产、一方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补偿、遗嘱财产都是属于一方所有的,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和处理。男女平原则。男女平原则既反映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6、民法典第1063条条文解读夫妻个人财产制度概述所谓夫妻个人财产,又称夫妻特有财产、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双方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个人财产可分为法定的个人财产和约定的个人财产。

7、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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