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_交强险额赔偿范围司法解释

bj03 2025-09-18 法律知识

交强险额赔偿范围司法解释

1、交强险的赔偿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付,只区分有责赔付和无责赔付,不以事故的责任比例进行赔付。无论是全责,主责,同责,次责均为有责赔付,无责即为无责赔付。若遇未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怎么办?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可以要求投保义务人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

2、即,交强险这种强制性的保险,主要目的是为了赔付第三方车辆和人的损失,并不包括对被保险车辆本身的赔偿。因此自己因操作不当撞坏了自己的车,其车损是不能交强险内赔偿的。购买了商业险车辆损失保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3、交强险额赔偿范围司法解释根据最新的交强险司法解释第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4、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分为有责任赔偿范围和无责任赔偿范围。

5、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赔偿限额交强险中的有责任限额和无责任限额是按照肇事司机交通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来判断的。

6、交强险赔偿范围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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