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109条司法解释法_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企业破产法特殊规定

bj03 2025-09-17 法律知识

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企业破产法特殊规定

1、继续说一个冷知识:“破产”是一种法律状态,不是当事人自己想决定破产就可以破产的,而是需要法院对事实进行认定,进而由法院“破产裁定”形式进行确认和公示才可以(所以前一段某公司老板网络上发表苦情书,并以”破产“为威胁的行为,其实是有很大问题的……)。

2、破产重整中劳动关系的解除企业破产重整时,职工与重整前的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间存续,与重整后的企业依然存劳动关系,重整后的企业应当继续履行重整前签订的劳动合同。

3、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五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六条破产案件的诉讼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

4、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五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六条破产案件的诉讼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

5、赞成或基本赞成制定企业破产法的有9个地方,他们是北京、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沈阳、重庆、广州和武汉。这些地方的同志认为:制定企业破产法,有助于打破“大锅饭”,推动企业改革,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企业提高效益,是个促进法。破产的企业只是少数,没有大的危险。

6、项:《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

免责声明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