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国务院修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发布《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部陆续颁布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集体合同规定》47个规章。《劳动法》是中国劳动法律建设的里程碑。《劳动法》与配套法律法规的实施,对后来劳动保障领域几部重要法律法规的出台,起到了引领性的作用。
3、回眸我国宪法修订历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
4、次革命战争期间,1948年8月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对解放区的劳动问题提出了全面的、相当详尽的建议,对调整劳动关系提出了基本原则。各个解放区的人民政府,也曾先后颁布过不少劳动法规。
5、1982年至今,党的中央机构改革进行了5次,分别1982年、1988年、1993年、1999年、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则每5年进行一次,共进行了8次改革。今年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也将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第九次机构改革。1982年改革前,国务院共有100个部门,人员编制超过5万人。
6、7月5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劳动法》,其颁布我国劳动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为了实现保护劳动者、调整劳动关系,《劳动法》很多方面取得了突破:一是劳动合同制方面。
7、回望2008年,《劳动合同法》一颁布,很多企业诚惶诚恐,欲拒却难,劳动者欢声雀跃,掌声雷动。如今,2013修订版《劳动合同法》亦已实施多年,那么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究竟中小型企业实施的现状如何?经与众多的人力资源行业人士交流分享后得出八字结论:虽有改善,尚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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