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无形资产摊销为几年

bj03 2025-08-15 法律知识

税法规定无形资产摊销为几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经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七年十二月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2、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注意: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进行分期摊销。对于某些特定的无形资产,如软件,我国税收政策规定其摊销年限可以为3年。

3、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对于外购的软件无形资产,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并且相关政策或合同约定了较短的摊销年限,那么企业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年限进行摊销。对于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软件类无形资产,其摊销年限最短可为2年。

4、受益期限难以预计的,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财务管理试行办法》第五十三条无形资产自开始使用之日起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成本。

5、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低于十年;财务软件的摊销年限:不低于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6、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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