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42号)明确,财税〔〕164号文件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年12月31日。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42号)规定,居民个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继续选择享受单独计税优惠政策。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公告》(财政部42号),年12月31日前,居民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选择单独计税方式,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4、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举例:小陈年月工资为20000元,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每月500元,专项附加扣除每月2000元,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48000元。
5、【优惠内容】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027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6、年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年12月31日前,居民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选择单独计税方式,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两种计税方式计算出来的结果会有差别,纳税人可以自己比一比、算一算,选择一个最适合自己的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
7、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小李年底取得奖金45000元,选择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
8、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小李年底取得奖金45000元,选择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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