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6号文件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有哪些

bj03 2025-08-12 法律知识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6号文件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有哪些

1、2016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文件主旨是确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新会计准则对应交税金的处理方式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了增值税纳税人应“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的多个明细科目,如“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针对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新会计准则要求将其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3、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5、按照财税(20136号附件1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附加税费:年9月1日前,还需要按照实际扣缴的增值税,计算并扣缴附加税费,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销售服务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7、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6号文件《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具体如下:应交增值税:纳税企业: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销售服务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交通运输服务。

9、答: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集成电路企业采购设备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通知》(财税〔2011〕107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企业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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