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则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不属于房产。
2、房产税是什么?它是一种基于房屋作为征税对象的财产税,税基是房屋的计税剩余价值或租金收入,由房屋所有者缴纳。
3、《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本市新购的住房。
4、上海作为全国唯二的房产税试点城市之一,从2011年开始征收房产税,非沪籍家庭新购商品住房全额征收房产税;沪籍家庭首套免征,新购二套及以上住房征收房产税,特殊人群该怎么缴税退税?都需要哪些资料。
5、答: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分为两类:本市居民家庭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居民家庭本市新购的住房。从此征收对象中可以看出对本地居民有首套免征,也有限购规定。要多买可以,但是得缴纳房产税。
7、征收对象是谁?办法明确对上海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即:对居民家庭新购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8、上海市房产税征收对象上海市居民家庭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非上海市居民家庭上海市新购的住房。上海市房产税征收标准免征点:60平方米/人税率:房产税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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